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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8 道法自然,大道是人类永恒的导师

作者:黄明哲

2018-05-25·阅读时长1分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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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道德经》第二十五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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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:

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寂兮寥兮,獨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,可以為天下母。吾不知其名,字之曰道,強為之名,曰大。大曰逝,逝曰遠,遠曰反。

故道大,天大,地大,人亦大。域中有四大,而人居其一焉。

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
解析:

有一种存在涵盖万有,

混同一切分别。

它充斥于天地空间之中,

又独存于时间流变之外。

它是天地的母体,时空的根源,

造化一切,改变一切,

自身却从不更改。

这种本源超乎于形象,

可以领悟,却不能完全认知。

没有一个概念可以总结它,

因此,老子勉强地用一个字来指代:

道。

所谓道,就是根源性的力量,

不断地演化万物,推到极致,

又不断地返本还源,回归自然。

道,就是万物演化的轨迹。

悟道,就是向自然学习,

探求天地不断循环重生的法则,

模拟天地生生不息的模式,

改善自己的生命体验,

长生不老,可持续发展。

人类既非生而尊贵,

更非罪恶之源。

人类如果效法天地,

以大道为师,勤而行之,

就能从蒙昧走向开明,

从造化的桎梏中解放。


文章作者

黄明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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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明哲·向《道德经》学思维方法

人生中如何获得转换得失的能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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